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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
索引号: ZDDBG214861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5〕847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5-11-16
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
贵厅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85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99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103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109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116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120号)及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〔2015〕127号)收悉。

经我厅认真审核,榆林市程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、神木县维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万衡建设有限公司、陕西迎朝路桥建


设有限公司、陕西德瑞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家企业新申请初审合格。

陕西凯达公路桥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、陕西路桥集团路面工程有限公司、榆林市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榆林市香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世纪交通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永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丹凤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、西安景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8家企业延期初审合格。
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条例》第六条相关规定,陕西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,延期初审不合格。

 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15年9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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